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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全省旅游业疫情防控和恢复发展,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了《陕西省旅游业恢复发展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紧扣推动全省旅游业恢复发展这个中心,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促进产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产品供给,扩大宣传推广,提升旅游品质,增强市场信心,在做足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恢复旅游业发展。 《预案》明确了旅游业恢复顺序:在旅游市场恢复的过程中,各市应按照先室外、后室内;先自然山水、后历史人文;先近程周边、后远程出境;先小众精品、后大众产品的顺序,有序恢复旅游市场。 《预案》在提及工作目标时指出,“基本恢复期”(2020年3月至全面解除疫情前),要在坚决做好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全省防疫要求,按照旅游空间特点和流程规律,有序、限时地恢复部分旅游项目、旅游活动,确保风险可控,稳妥推进旅游市场有序开放。“恢复发展期”(全面解除疫情后),全省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点、购物场所等旅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全省旅游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预案》明确了八大重点工作,涉及旅游宣传、智慧旅游、文创研发、旅游惠民、旅游培训等多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旅游产品满足市场需要 按照“健康化、休闲化、特色化、大众化”的思路,深挖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生态游、山水游、乡村游、度假游等具有地域特色、富有体验性的休闲产品,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建设转型升级。对已列入创建计划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适当延长创建期,对创建省级旅游特色名镇、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在评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不断挖掘民俗、非遗等传统文化内涵,通过植入、展示、内化等方式,融入旅游全要素,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变。把握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森林旅游等旅游业态及休闲购物、餐饮美食等疫情过后需求强劲的趋势,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融合发展。争取资金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具有市场竞争力、合法合规的旅游企业实施的旅游项目。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旅游投资环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二)做好旅游宣传树立市场信心 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思路,认真谋划旅游宣传促销策略,及时从线上、线下、现地展开,着力增强陕西旅游的吸引力。国内以我省周边和省内市场为重点,加强政企联合、区域协作,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国外选择重点客源市场中受疫情影响小的国家和地区,加强资源整合、部门联动,开展集中促销活动。把疫情后旅游市场恢复与重点促销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境内外促销平台,加强五一、端午等重点节庆的宣传。对参加省组团赴外进行旅游宣传推广的旅游企业,加大相关补助的力度。在喜马拉雅音频平台、陕西广电网络和省融媒体中心平台为重点旅游景区、主题旅游线路设置音视频播放专区,扩大陕西旅游的知名度。积极开展对疫情科学知识和防控措施、方法的宣传,使广大旅游者了解、掌握在旅游过程中的必要防控方法、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创造的安全旅游环境,增强旅游者的信心,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 (三)做好智慧旅游服务防疫生产 加强全省旅游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旅游网络营销平台的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和市场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提高应对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旅游大数据支撑。推进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乡村建设,加快“一网游陕西”等智慧项目建设,带动全省智慧旅游发展。加强旅游电商平台建设,强化综合服务、特色服务、衍生服务等功能,满足旅游者资讯查询、在线预订、评价投诉等全方位出行需求。 (四)做好文创研发优化旅游供给 按照“特色化、创意化、品牌化、系列化”的思路,继续推进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设计研发质量提升工作。拓展销售网络,走“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推动更多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进入商场、超市,促进旅游消费。加强旅游商品供给,积极推进旅游商品从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为主向生活功能性旅游商品转变。对文旅消费主题街区、旅游商品和文创企业等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引导旅游商品和文创企业转型升级。 (五)做好旅游惠民激发旅游热情 鼓励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出台对医护人员的减免政策。支持全省A级旅游景区在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等节点对旅游者出台优惠政策。适时策划举办全省性的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进一步深化“陕西人游陕西”活动,引导各地出台针对本地、省内居民的旅游消费减免政策。升级陕西文化和旅游惠民电子卡,探索与其他公益卡种的互通互用,鼓励各市推出文化和旅游惠民电子卡。 (六)做优旅游服务提升旅游品质 坚持“游客至上、服务至诚”理念,围绕实现便利化、实效性的目标,重点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活动组织、文旅项目实施等的在线服务和支持工作。进一步推行旅行社相关业务网上许可审批,简化办理程序。对手续办结但受疫情影响未实施的各类交流活动或节庆活动,不再办理申报手续,实施前备案即可。优先购买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提供的文化和旅游服务项目,并优先纳入文旅惠民平台;对已纳入惠民平台的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对已签署合同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疫情导致无法实施的,酌情延期进行。 (七)做优旅游环境保障健康发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督导责任和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力度,着力开展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游等四大专项行动,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市场管理制度化。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导致的旅游投诉及纠纷,加大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做优旅游培训提供智力支撑 着眼提高全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利用现有在线平台,采用视频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星级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及持证导游,提供在线业务培训;对有指导需求的文旅企业,组织专家开展“进企业下基层”智力服务活动。认真总结此次疫情的教训,加大对旅游企业特别中小微民营企业在增强风险防控方面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服务流程,完善提升运行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全面贯彻陕西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决策部署,明确责任要求,强化防疫措施,统筹推进落实,坚决避免疫情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有力支持了全省抗疫工作,保证了全省旅游安全稳定。同时,受疫情影响,旅游活动全面停止,全省460家A级旅游景区暂停营业,旅行社停止组团,各市区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暂停实施,旅游业的发展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影响。 《预案》指出,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旅游业发展,做好旅游企业的坚强后盾。要按照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中省文件中涉旅企业支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重点做好在旅游领域内的落地实施工作,帮助涉旅企业迅速度过难关,推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产业网旅游文化2020-03-08 20:21:29 阅读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全省旅游业疫情防控和恢复发展,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了《陕西省旅游业恢复发展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紧扣推动全省旅游业恢复发展这个中心,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促进产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产品供给,扩大宣传推广,提升旅游品质,增强市场信心,在做足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恢复旅游业发展。


《预案》明确了旅游业恢复顺序:在旅游市场恢复的过程中,各市应按照先室外、后室内;先自然山水、后历史人文;先近程周边、后远程出境;先小众精品、后大众产品的顺序,有序恢复旅游市场。


《预案》在提及工作目标时指出,“基本恢复期”(2020年3月至全面解除疫情前),要在坚决做好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全省防疫要求,按照旅游空间特点和流程规律,有序、限时地恢复部分旅游项目、旅游活动,确保风险可控,稳妥推进旅游市场有序开放。“恢复发展期”(全面解除疫情后),全省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点、购物场所等旅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全省旅游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预案》明确了八大重点工作,涉及旅游宣传、智慧旅游、文创研发、旅游惠民、旅游培训等多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旅游产品满足市场需要


按照“健康化、休闲化、特色化、大众化”的思路,深挖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生态游、山水游、乡村游、度假游等具有地域特色、富有体验性的休闲产品,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建设转型升级。对已列入创建计划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适当延长创建期,对创建省级旅游特色名镇、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在评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不断挖掘民俗、非遗等传统文化内涵,通过植入、展示、内化等方式,融入旅游全要素,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变。把握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森林旅游等旅游业态及休闲购物、餐饮美食等疫情过后需求强劲的趋势,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融合发展。争取资金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具有市场竞争力、合法合规的旅游企业实施的旅游项目。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旅游投资环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二)做好旅游宣传树立市场信心


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思路,认真谋划旅游宣传促销策略,及时从线上、线下、现地展开,着力增强陕西旅游的吸引力。国内以我省周边和省内市场为重点,加强政企联合、区域协作,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国外选择重点客源市场中受疫情影响小的国家和地区,加强资源整合、部门联动,开展集中促销活动。把疫情后旅游市场恢复与重点促销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境内外促销平台,加强五一、端午等重点节庆的宣传。对参加省组团赴外进行旅游宣传推广的旅游企业,加大相关补助的力度。在喜马拉雅音频平台、陕西广电网络和省融媒体中心平台为重点旅游景区、主题旅游线路设置音视频播放专区,扩大陕西旅游的知名度。积极开展对疫情科学知识和防控措施、方法的宣传,使广大旅游者了解、掌握在旅游过程中的必要防控方法、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创造的安全旅游环境,增强旅游者的信心,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


(三)做好智慧旅游服务防疫生产


加强全省旅游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旅游网络营销平台的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和市场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提高应对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旅游大数据支撑。推进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乡村建设,加快“一网游陕西”等智慧项目建设,带动全省智慧旅游发展。加强旅游电商平台建设,强化综合服务、特色服务、衍生服务等功能,满足旅游者资讯查询、在线预订、评价投诉等全方位出行需求。


(四)做好文创研发优化旅游供给


按照“特色化、创意化、品牌化、系列化”的思路,继续推进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设计研发质量提升工作。拓展销售网络,走“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推动更多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进入商场、超市,促进旅游消费。加强旅游商品供给,积极推进旅游商品从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为主向生活功能性旅游商品转变。对文旅消费主题街区、旅游商品和文创企业等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引导旅游商品和文创企业转型升级。


(五)做好旅游惠民激发旅游热情


鼓励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出台对医护人员的减免政策。支持全省A级旅游景区在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等节点对旅游者出台优惠政策。适时策划举办全省性的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进一步深化“陕西人游陕西”活动,引导各地出台针对本地、省内居民的旅游消费减免政策。升级陕西文化和旅游惠民电子卡,探索与其他公益卡种的互通互用,鼓励各市推出文化和旅游惠民电子卡。


(六)做优旅游服务提升旅游品质


坚持“游客至上、服务至诚”理念,围绕实现便利化、实效性的目标,重点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活动组织、文旅项目实施等的在线服务和支持工作。进一步推行旅行社相关业务网上许可审批,简化办理程序。对手续办结但受疫情影响未实施的各类交流活动或节庆活动,不再办理申报手续,实施前备案即可。优先购买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提供的文化和旅游服务项目,并优先纳入文旅惠民平台;对已纳入惠民平台的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对已签署合同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疫情导致无法实施的,酌情延期进行。


(七)做优旅游环境保障健康发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督导责任和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力度,着力开展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游等四大专项行动,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市场管理制度化。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导致的旅游投诉及纠纷,加大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做优旅游培训提供智力支撑


着眼提高全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利用现有在线平台,采用视频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星级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及持证导游,提供在线业务培训;对有指导需求的文旅企业,组织专家开展“进企业下基层”智力服务活动。认真总结此次疫情的教训,加大对旅游企业特别中小微民营企业在增强风险防控方面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服务流程,完善提升运行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全面贯彻陕西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决策部署,明确责任要求,强化防疫措施,统筹推进落实,坚决避免疫情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有力支持了全省抗疫工作,保证了全省旅游安全稳定。同时,受疫情影响,旅游活动全面停止,全省460家A级旅游景区暂停营业,旅行社停止组团,各市区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暂停实施,旅游业的发展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影响。


《预案》指出,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旅游业发展,做好旅游企业的坚强后盾。要按照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中省文件中涉旅企业支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重点做好在旅游领域内的落地实施工作,帮助涉旅企业迅速度过难关,推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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