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于3月19日印发《关于江苏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经营省内旅游业务,并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二是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护。三是各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和驾驶人员,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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